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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艺:吴曦无法与申花签署超过税前500万元工资帽的合同

2021-3-11 22:03  来源:直播吧   作者:

北京时间今天,上海申花俱乐部官方宣布签下江苏队球员吴曦。在谈到吴曦加盟申花合同的相关情况时,《转会市场》中国区管理与朱艺就表示,吴曦并没有办法与申花签订一份超过税前500万人民币工资帽的合同。

在此前江苏队宣布暂停各级球队运营后,队内球员就开始纷纷找寻下家。作为江苏队长及国脚,吴曦自然是最受关注的球员,包括广州队、上海海港、上海申花等俱乐部都传出与吴曦之间的绯闻,最终吴曦选择加盟此前曾效力过的上海申花。

在吴曦加盟申花得到官宣后,朱艺也谈到了关于吴曦新合同的相关情况,朱艺表示吴曦无法签署一份超过税前500万人民币工资帽的合同。

朱艺写道:【关于江苏队国内球员是否能通过《2021财务约定指标》中相关条款带走“补充协议”以维持超限薪酬】

2021的财务约定指标(足球字[2020]289号)文件规定,球员可以通过和原俱乐部签署超过工资帽部分的补充协议,然后在转会时,带走补充协议,以获得在新俱乐部仍然可以突破工资帽的收入水平。之前已有多人提出过这个问题,询问江苏队如果解散了,其球员是否可以应用于这种方法。我之前分别通过私信、群聊回答过,但没发过微博,这里统一回答下。先说答案:不能。

再说原因(嫌字多可跳到最后一段):

注意这个条款的时间点:“自2021年1月1日起……各俱乐部应按照上述规定要求,签订新的合同。”也就是说,这个条款是2021年开始施行的。只有从2021年1月1日开始,才能签新版的合同。

而新的注册期是在1月1日开始的,各个俱乐部在1月1日后,进行准入的准备工作,在通过了准入审查后,球队才可以进行2021年的俱乐部注册。注册完俱乐部,有了注册主体,然后才能执行球员注册、备案新版合同等操作,在球员注册时,需提交给足协备案的是新版的工作合同,也就是1月1日之后签署的,一份不超过工资帽(中超税前500万)的协议,再加上一份超过工资帽的部分的补充协议。规定中要求这项工作将在“第一个注册转会期结束前”完成。

这也意味着,只有准入通过的俱乐部,才可以执行这个2021版的财务约定指标。而目前江苏俱乐部还没有通过准入,还没有获得2021年中国足协职业俱乐部注册资格和中超联赛参赛资格,因此执行该新合同政策的主体不存在。

即便江苏队已经和球员签署了新版合同,也会因为俱乐部注册主体不存在,而无法将新版合同在中国足协进行备案。

既然中国足协没有江苏队的新合同备案,那也谈不上球员转会后,将补充协议带到新俱乐部执行了。否则中国足协如何确保和核对前后的补充协议是统一的?

这个规定出台的初衷,是因为对球员合同制式进行了重新规范,为了确保降薪过程平稳过渡,不发生强制降薪的情况,做出的一定让步,允许球员在转会时,保留原合同超过工资帽部分的利益,直到所有的补充协议到期(2023年),才将限薪令全部执行完毕。

而对于合同中止或已经到期的球员,这个条款是没有效果的。一旦江苏队解散,也就是中国足协宣布准入名单之时(传言3月中下旬),所有球员的合同将全部作废,所有人都自动解约获得了自由身(由《球员身份和转会规定》所赋予的)。因此他们必须同新俱乐部签订符合限薪令的新合同,不能签署超额部分的补充协议。因为江苏队没有获得2021年的准入俱乐部,他们不存在与原江苏队签2021新版制式合同并在足协备案这回事。

所以可以断定,在遵守该项规定的前提下,江苏队今年加盟其他球队的国内球员,例如吴曦,无法和新俱乐部签署超过税前500万人民币工资帽的合同。

事实上,在2020年10月,江苏方面和吴曦签署了一份新的续约合同,合同期限是从2021年执行到2022年底。但由于这个合同是去年10月签署的,足协还没有发布换签新合同的要求,所以这个合同(1)不包含“补充合同”;(2)签署时间不是2021年1月1日后。因此无法在转会后延续自己在江苏队的超工资帽待遇。

知道字多没人看,那么简略来说,实际上就是:球员想转会时带走补充协议——》必须首先有一个补充协议——》那必须首先有一个2021赛季的注册俱乐部来签署备案这个协议——》但球队解散了没有获得2021赛季注册资格——》补充协议的相关主体不存在——》补充协议这事也不存在。

(逢坂大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