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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足协仲裁委员作用有限,应成立全国性体育仲裁机构

2020-5-20 15:05  来源:直播吧   作者:

据《新京报》报道,针对当前足坛欠薪普遍存在的现象,业内人士呼吁中国体育界应成立全国性的体育仲裁机构。

目前,中国足协设有仲裁委员会,俱乐部与国内球员的合同中也都会有“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不能协商解决时,可向中国足球协会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乙方为中国籍运动员时,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为最终裁决”的条款。

但是,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的吴明律师指出,目前国内行业协会内部仲裁委员会的裁决只在行业内适用,争议无法通过仲裁委员会解决时(如俱乐部不继续在中国足协注册,就不会受到行业裁决书的限制),球员往往会陷入“求告无门”的境地。

因此,吴明律师呼吁中国体育界应当成立全国性的体育仲裁机构,“现在这一方面是一个‘真空地带’,外援遇到纠纷,可以上诉到国际足联、CAS等,但国内球员没有这些途径。所以已经有不少俱乐部在呼吁、业内目前也在推进,希望成立全国性体育类的独立仲裁机构。这个机构应该由有关部门牵头成立,具有权威性;并在司法局登记,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可以去法院申请执行,而非像现在这样,行业内的仲裁只适用于足球行业,不具备法律效力。”

(南陵哭哭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