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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再谈开除事件:于汉超和恒大俱乐部都缺乏法律意识

2020-4-15 22:04  来源:直播吧   作者:

对于恒大开除于汉超,有律师进行了分析并在微博上表示,球员于汉超和广州恒大俱乐部都缺乏法律意识。

博主“陈俊律师”表示:对于于汉超私改号牌,恒大不能在规章制度上规定为劳动纪律并予以开除。因为于汉超是在私人时间因私改号牌受到行政处罚,不属于恒大的劳动管理范围内,恒大若将其规定为劳动纪律,超出自己管理范围作出的规定本身是违法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得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情形之外约定其他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恒大和于汉超假定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法律规定以外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这是法律禁止行为。

根据《劳动合同法》,“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若恒大与于汉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违法即解除,已明确排除劳动者合法权利,免除了自身法定责任(法律规定被追究刑事责任才可以开除),此类约定同样无效。

队规中的“违法犯罪”是递进式表述,而不是并列式。在规章制度表达出现可能性歧义的情况下,均是作不利于用人单位的解释的,加上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均规定的是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解除,所以这里的“违法”一定要达到“犯罪”的地步才行,而行政处罚不属于犯罪。

该律师在最后表示:“此次事件中,我感觉中国足球从上到下非常需要法律。于汉超的法律意识淡薄已受到严惩,他所属足球俱乐部的法律意识也没有高到哪里去。 ”

(元宝)